欧共体提议BCN归类为有组织的贸易设施的子集

大家好,今日小经来聊聊一篇关于欧共体提议将BCN归类为有组织的贸易设施的子集的文章,现在让我们往下看看吧!
在十二月初公布的咨询文件中,欧洲委员会建议将BCN列为“有组织贸易设施”的一个子集,这是综合贸易场所的一个新类别。它还要求对可能施加的规模阈值进行反馈,超过该阈值BCN必须转换为多边贸易融资工具(MTF ),并建议任何跨越专有流程的BCN应重新注册为系统内部人员,而允许第三方访问的将被重新归类为MTF。
据其批发主管Guy Sears称,IMA的反应凸显了BCN重新分类可能限制投资者选择的风险。
西尔斯告诉TRADEnews.com:“买方交易员在每笔交易中没有交易前透明度是不可行的。”“这不是关于黑暗或光明,而是去你认为有其他志同道合的实体在相反方向交易的地方。对于买家来说,拥有多种商业模式是非常有用的,现在我们希望保留供我们选择的地方。”
Chi-X Europe经营着一个明的暗的泛欧交易场所,这也引起了人们对欧共体BCN计划的忧虑。在TRADEnews.com看到的对划界案的答复草稿中,MTF认为,在BCN进行贸易的企业与MTF不同,因此重新分类的门槛不可行。与MTF不同,BCN可以区分市场准入,交易必须遵守经纪人和卖方客户之间的最佳执行义务。Chi-X补充说,只有在有证据表明对BCN的任何限制不利于市场质量的情况下,才应予以考虑。
野村证券(Nomura)电子交易产品管理部门主管Andrew Bowley也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回应,称对BCN进行重新分类可能不是控制它们的最佳方式。
他说,“与其自动将BCN重新归类为MTF,不如限制BCN业务。”“这将确保BCN不会强加于他们不同的商业模式,尽管上限的确切性质需要仔细考虑。”
他补充说,虽然有必要明确区分中间交叉订单的经纪人交叉引擎和内部化的经纪人交叉引擎,即做市,但欧共体的提案没有为参与这两个平台的平台提供条款。
然而,FESE在答复中说,几乎所有的BCN都可以很容易地归类为SI或MTF。
“我们必须认真考虑这样一个事实,即在不修改MiFID的情况下获得公平的BCN是可能的,因为这些平台的基本特征已经反映在MTF或SI定义中,”该组织副秘书长BurakakInel说。FESE .“相反,当他们从事与受监管市场(MTF或SI)相同的业务时,不这样对待他们将意味着允许不公平竞争,并损害投资者保护和市场完整性。”
控制HFT
该委员会监管MiFID II中自动和高频交易的计划得到了不同的回应。Chi-X的监管主管登齐尔詹金斯(Denzil Jenkins)表示,他对一些建议感到“惊讶”。
欧共体咨询文件考虑了几种监控高频交易者的方法,包括将其定义为新系统的一个子类别,以监督所有自动交易,引入流动性要求,并规定最低报价休息期或限制订单比例。成交。
詹金斯说:“欧共体限制高频交易(HFT)的动机尚不清楚,尤其是在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CESR)之前的取证呼吁中,称在这一领域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例如,引入最短报价时间规则将对流动性和价差产生重大影响。我们警告说,这些问题应该放在一边,直到有更多的实证证据。”
CESR是一个泛欧洲证券监管机构,于2011年初被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取代。2010年4月,CESR要求对欧洲市场微观结构进行证据研究,这涉及到许多与HFT有关的问题。
此外,Jenkins指出,首先,对tick价格的监管措施将受到欢迎,以确保各交易场所之间的协调,但HFT也可能是确定tick最佳价格的因素之一。
该委员会的文件建议赋予ESMA改变标度线大小的权力,即股票价格在交易大厅的变动增量。代理人CA Cheuvreux的最新研究支持这一理论,即规模大小可以成为控制HFT的有效工具。
官方记录
该委员会的文件提出了创建合并的泛欧交易后数据磁带的三个选项——这些选项的缺乏阻碍了投资者做出准确交易决策和衡量执行绩效的能力。本文件要求就是否通过建立非营利组织、根据招标要求选择商业运营商或允许供应商在规定标准内创建自己的竞争性解决方案来最好地服务市场提供反馈。这三者都需要创建经批准的发布安排,这些实体将清理和标准化数据以促进合并。
尽管大多数市场参与者此前都表示要采用业务驱动的数据整合解决方案,但似乎他们已经达成共识,即需要监管部门的干预,大多数人更倾向于采用招标的方式。
鲍利说:“利用彭博社和汤姆森路透社等公司的技术能力会很好,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一个市场愿意采用的一致解决方案。” “我们需要一个正式的录音带,以设定关于包括哪些场所以及如何标记数据等问题的标准。”
西尔斯(Sears)表示,IMA支持该招标方案,但其成功取决于建立可行的分配费用和收入的模型。
反对意见
期货与期权协会首席执行官Anthony Belchambers对MiFID审查计划中赋予ESMA更多权力的计划表示担忧。
欧共体目前正在努力通过2010年9月15日发布的《欧洲市场基础设施法规》,为绝大多数场外衍生品引入集中清算和报告。
但是Belchambers反对MiFID咨询文件中的一项提案,该提案将有效地禁止使用特定衍生工具,如果找不到交易对手(CCP)可以将其清除。他警告说,在推动通过清算推动尽可能多的OTC合约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交易者发现自己被禁止交易某些产品的危险。
“尽管我们支持其总体方向,但审查中的许多要求都是不必要的,特别是对仅执行业务和双边执行的拟议限制。此外,昂贵的信息披露义务比通知客户更容易造成混淆。” Belchambers说。
2010年9月,二十国集团(G20)同意所有标准场外衍生工具合约均应在交易所或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并最迟于2012年底通过对手方清算。
这篇好文章是转载于:知行礼动
- 版权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及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请提供相关证据及您的身份证明,我们将在收到邮件后48小时内删除。
- 本站站名: 知行礼动
- 本文地址: /knowledge/detail/tanhcahh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