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病事假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工资处理办法

大家好,今日小经来聊聊一篇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病事假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工资处理办法的文章,现在让我们往下看看吧!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工资处理办法 一、病假期间扣发规定:(1)月内累计病假11天及以上或连续病假半个月及以上者,扣发当月“月奖金余额”和“其它”。
2、(2)工作年限不满十年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部分,下同)的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3)工作年限满十年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的80%计发。
4、(4)执行职级工资制人员的基本工资为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四项之和。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固定工资部分按比例计发后,活工资部分如何发放,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请假两个月及其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如果要发给津贴,最高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80%;对病假六个月及其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70%。
6、(5)病假期间省定和市定职务津贴与基本工资(固定工资部分)一起按比例计发。
7、(6)当年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8、(7)省级以上劳模,保持荣誉的,病假工资待遇可提高10%-15%。
9、二、事假期间工资扣发规定:(1)月内事假累计ll天和连续事假半个月者,扣发当月的“月奖金全额”、“其它”。
10、(2)当年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日基本工资=÷2l,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以上的,从第3l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扣发。
11、(3)因私出国、出境假期待遇:事假第一个月,发给本人基本工资和职务津贴的70%;事假第二个月发给60%;事假第三个月,发给50%。
12、事假超过三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停发本人工资。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篇好文章是转载于:知行礼动
- 版权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及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请提供相关证据及您的身份证明,我们将在收到邮件后48小时内删除。
- 本站站名: 知行礼动
- 本文地址: /news/detail/tanhceij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