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界定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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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会报警处理,然后确定交通事故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是多久?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如何界定”的内容。希望以下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必须使用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对另一方的范围没有要求。对方当事人可以是与交通活动有关的机动车的驾驶人、乘车人或者行人,也可以是没有交通目的,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密切相关的其他人。
2.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应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之内。根据第一百一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定义的“道路”具体是指高速公路、城市道路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公共通道的场所。其他地方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报案后,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进行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参照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解释标准。
3.如果事故是交通事故,一方的车辆必须处于行驶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主观上均有过错(包括过失或过于自信),且其中至少有一方在行车过程中或行人中有过错,造成一定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全责:
1.与前车追尾;2.变道时发生事故;3.倒车或者溜车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道路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撞的;5.绿灯放行或者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不准直行;6.进入环形交叉路口的车辆不允许该车辆驶出或者在环形交叉路口行驶;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向相反方向行驶;9.右侧超车时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正常掉头、左转、超车车辆刮蹭前方的;11、闯红灯交通事故;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扣或者停放的车辆;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交通事故。
(二)因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负责。
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规则或者标准。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扣押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到现场,公开调查取证。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在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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